资深“猫奴”徐童(化名)打算趁着促销打折,给爱猫再囤一些猫砂。打开日常使用的某电商APP,搜索到之前买过的一款进口猫砂,页面已经标上“11·11大放价”的字样,售价为每袋109元。
然而,今年9月28日,同样在该电商平台购买的同款同包装猫砂,徐童的订单记录中赫然显示:每袋只有99元。
号称“全年最低价”的“双11”售价,竟然比平时还贵,徐童对此已经不再惊讶,毕竟在她看来,没有经历过价格欺诈、销售陷阱的“双11”是不完整的。徐童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双11”各路促销背后的套路与陷阱太多,消费者既不堪其扰又不愿放弃,亟需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去年近八成非预售商品不便宜
“双11”之所以能成为全民狂欢节,最大的原因就在于诱人的价格让大家获得满足。
但在消费纪录不断刷新的背后,是“双11”后退货率和投诉量的大幅上升。
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2017年11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当年“双11”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报告显示,近8成非预售商品根本没有便宜。
中消协上述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活动涉及16家网络购物平台,在参加“双11”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不在2017年11月11日当天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购买到促销商品的比例达到78.1%,与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在某电商平台,徐童看到一款精华肌底液,现售价159元注明为优惠价,划线价格为299元,而“双11”活动抢券支付则为69元(需购买两支)。之所以注意到这款化妆品,是因为朋友给她发送的链接里,包含该店铺130元优惠券,当下购买只要29元。
“原价299元,优惠价159元,‘双11’促销价69元,现在到手价29元,到底该看哪个?所谓‘双11’最低价还可信吗?”对于电商平台上各种类型的价格,徐童有些懵。
每年在“双11”前后,被各种价格和促销活动参与方式搞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涉嫌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预售价格不如“双11”当天价格优惠,预售价格频繁变化,定金随意变动,正是去年中消协发现的电商平台预售产品存在的问题。
例如某平台上一款品牌床上用品,“双11”活动前最低价格为229元,之后提价到379元,“双11”价格调低为249元,仍然比此前的最低价高出20元。
另一平台一件品牌针织衫,“双11”当天的划线价格为“专柜价1280元”,但此前后的划线价格均为508元。很明显,如果消费者只看到其“双11”当天的价格,则会因感觉活动优惠力度大而被误导。
至于非预售商品,则问题更多,突出表现在优惠规则复杂、一些平台和商家商品存在先涨价后降价、“双11”价格不降反升等问题。
在徐童看来,每年参与“双11”活动,最麻烦的不是选择商品,而是看清平台和商家优惠活动规则,打折、满减、红包、优惠券、津贴等“优惠”方式众多,促销规则晦涩难懂,同时附加各种限制条件与使用顺序。“数学不好的还真是推算不过来,不光算不出能便宜多少,连最终实际价格都算不出来。”徐童说。
中消协上述报告中提及,2017年,一款巧克力豆“双11”前由每盒99元提高到162元,活动当天减低到78元每盒,给消费者折扣力度大的错觉;一款休闲食品活动当天价格为16.9元,而其“双11”前的实际价格仅为13.9元。
除了一些商品涉嫌通过虚假折扣诱导消费外,还有不少产品本身存在问题,例如以赠品促销的产品,规定赠品不能享受售后服务;一些电商产品被称为“电商专供”,实际却很难在线下找到同款商品,不仅消费者无法真正比价获得实惠,甚至所谓“专供”只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
平台报价机制存在管理漏洞
针对虚假折扣问题,京东对外表示,平台会通过大数据技术侦测手段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跟踪监测。此外,日常商品就提供7天到30天价格保护机制,以防价格波动给消费者带来不良体验。
今年“双11”前,阿里巴巴天猫发布了“双11”价格保护机制,称其将确保“双11”期间的商品到手价为最近3个月最低,同时天猫还会上线价格雷达系统,虚抬价格的商家将会立刻被清理出活动会场。
按照天猫此次规则,凡是报名参加2018年天猫“双11”的商品,其销售价格必须是在9月15日至11月10日期间最低成交价的基础上,至少再让利10%。在天猫“双11”活动结束后的15天内是参与天猫“双11”商品价格保护期,其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双11”正式活动价格或预售价格。
所谓价格雷达系统,指的是天猫会实时校验天猫“双11”的商品价格。对于虚假降价的商品,天猫表示会立即将该商品清除出购物节活动主场。而如果有消费者举报商家虚抬价格,天猫在核实后,也会严厉处罚该商家。
天猫推出保价机制意味着商家要精选有一定让利空间的商品参加活动,通过让利商品带来的订单流量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此举可以有力保护真正促销的商家,同时打击玩促销套路、售卖劣质产品的无良商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天猫此项旨在规范商家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规则,在一些“骨灰级”商家看来,其实并非无懈可击。
刘洋(化名)在某电商平台有两家店铺,每个店的粉丝都达数万。在他看来,天猫的保价机制固然初衷良好,但由于不能完全把握商家定价和平时实际交易,在操作上仍有不少漏洞。
刘洋介绍,首先大部分店铺在对商品所谓专柜价、原价标价上就充满水分,其次在实际交易中,店铺虽然不会轻易地改变成交价,但却会以“套餐”的形式实际降低成交价。例如一款定价299元的钱包,在系统中交易时可以设置为“钱包+补差价链接/补邮费链接”的“套餐”,而这套餐价只有200元,但销售记录里显示的最低价仍为299元。
“实际销售价格已经低于系统记录的最低价,在此基础上的让利10%便不具有了实际意义。299元的钱包,九折是269元,我只要低于这个价格就能在‘双11’出售。而看到标明的原价1280元,系统显示的299元是此前最低价,消费者很难不动心。”刘洋说。
徐童注意到,不少平台的商家平时总在发放大额优惠券,由此造成实际定价都虚高。“等到‘双11’,把商品降价,但也把优惠券撤掉,这样,既没有违反平台的规定,又达到了虚假折扣的目的。”徐童说,商家的小聪明太多,防不胜防。
有些商家重视“双11”的规模效应,认为促销活动可以大大降低运营成本和囤货成本,因此积极参加“双11”活动,也愿意让利给消费者;有些商家趁机耍小聪明,搞起价格陷阱;尤为严重的是,有些商家根本就是“骗”。
销售伪劣假冒商品,利用“红包抽奖”、购物返利等形式行骗,混淆定金、订金概念不予退款等,都是常用的行骗伎俩。针对于此,河北省反诈骗中心专门发出提醒:“双11”购物节来临,各类促销活动纷至沓来,请切莫贪图小利点击不明网址或短信链接,造成财产损失和泄露个人信息,谨防诈骗。
加强平台监管加大惩处力度
记者梳理发现,每年“双11”到来之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会对电商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商家严格遵守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或不履行价格承诺,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不得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实际上,商家虚构原价、悄悄提价的行为已经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追偿。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介绍,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
同时,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也明确,“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上述行为均为明令禁止的行为。
“‘双11’时一些商家悄悄提价、虚构原价等行为,显然具备价格误导性,相关部门应该认定其涉嫌价格欺诈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消费者可以依法对商家的欺诈行为进行追偿。”陈江涛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打击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等破坏网购环境和商业诚信的行为,要从电商平台的环境治理入手,如设置价格申报、监管电子系统,将电商所售商品的平时价格录入备案,同时对违规的商家和其所在的电商平台课以重罚。
事实上,除了外力约束,更重要的是商家要自觉诚信经营,否则很难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困境,毕竟很难做到相关规则和信息系统没有丝毫漏洞可钻。因此,在“双11”价格乱象尚未根治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消费证据、沟通凭证,作为日后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记者 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