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的监测与救治
通知中指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感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哨点医院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监测与报告。要加强与疾控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各省(区、市)要组建本辖区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辖区内流感医疗救治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会诊等工作。对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医院要统一调配资源,确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切实减少重症及危重症的发生,降低病死率。
医疗机构要保障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组织动员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统筹协调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力量,全力做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要特别关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诊疗方案》要求及时规范治疗。
医疗机构要保障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对于符合《诊疗方案》的患者要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医疗机构采购抗病毒药物提供便利条件。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求,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患防护,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在流感医疗救治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辨证论治,尽早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治疗,努力提高临床疗效。
轻症患者尽量在社区治疗并进行居家隔离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诊疗方案》与相关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早期识别、诊断与治疗能力,增强早期使用抗病毒药物意识,特别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对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早期抗病毒治疗意识和能力,减少重症发生。要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的作用,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大对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
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病情,规范开展咨询疏导、病例筛查等工作,科学实施分级诊疗,合理分流患者,轻症患者尽量在社区治疗并进行居家隔离。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及时将危重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向辖区居民宣传流感防治核心信息。要组织动员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做好自我防护、患病后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