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从湖北省仙桃市医改办获悉,2018年11月16日,仙桃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仙价发〔2018〕27号),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文件中所列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本单位医疗技术、病人就医等情况确定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实施范围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共651项,其中提高了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322项,降低了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部分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329项。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更能反映医疗服务的价值,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