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6  来源:工人日报  浏览次数:397
核心提示:)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提前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

  《意见》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一定时间内: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内,初次申领发票2个工作日内。

  对于如何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意见》提出了5项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建立企业开办专窗(或专区),应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二是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三是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避免形成隐形垄断,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在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四是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应用。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

 
关键词: www.zgjhmhw.cn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