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该省对健康扶贫10条验收标准进行调整。新的验收标准包括:深度贫困地区每个县有一家医院纳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争取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家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等。
甘肃省健康扶贫验收标准还包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优惠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至少50%、支付比例提高至少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85%。到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2018年年底前将大病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到2020年扩大到30种。把患地方病及耐多药结核病的建档立卡户病人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每个县(市、区)建好1家~2家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帮扶人员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记者 王耀 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