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建设运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322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以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记者曾金华)

 
关键词: www.zgjhmhw.cn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