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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卡,到底是谁黑了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9  浏览次数:511
核心提示:三部委联合签署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黑卡,于是黑卡这个概念就糊里糊涂地引发了各方热议,就此开启互黑的口水战。是有人
 三部委联合签署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黑卡”,于是“黑卡”这个概念就糊里糊涂地引发了各方热议,就此开启“互黑”的口水战。是有人被黑了?还是有人黑了自己?

元旦刚过,有一个新词突然在运营商圈子里热了起来。这就是“黑卡”。

这个词出自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然而,无论是在方案的正文,还是三部委联合签署的文件,都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黑卡”,于是“黑卡”这个概念就糊里糊涂地引发了各方热议,就此开启“互黑”的口水战。

【新华社黑了运营商】

最先刊发文章的是新华社,在报道中是这么写的:“时至今日,‘黑卡’市场依然火爆,仅中国移动没有办理身份实名认证的电话卡用户数量就近1.3亿户。数以亿计未经身份登记的‘黑卡’在社会上流通,其使用者好似披了一件哈利波特的‘透明衣’,逍遥在法律监管之外。”

“黑卡”等同于非实名登记的运营商用户,这是新华社此篇报道对“黑卡”的理解。而之后工信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对“黑卡”的定义是:“未进行实名登记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

正式文件中并无“黑卡”的定义,因此无法明确说新华社和工信部谁的口径更官方。但工信部是专项行动的发起者之一,是不是可以认为,他的说法更靠谱些?

非实名登记的用户卡中有多少是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上亿张黑卡,这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新华社着实把运营商黑得够呛!

不仅是黑卡的定义和数字,新华社报道里发言的专家还把“黑卡泛滥”的原因归结于基础运营商,尤其认为业绩考核的压力和提升收入的诱惑,是运营商不积极推动实名制的动因,运营商被黑得一塌糊涂。

【专项行动方案黑了运营商的实名制工作】

为配合开展专项行动,我仔细学习了工作方案里,意识到治理工作的重心,就是推进运营商的实名制登记工作。我自然容易理解为:方案的出台就是缘于对运营商目前实名制登记工作的不满,才进一步明确实名制登记有关工作要求。包括:

(一)  关于实名制验证的技术手段。运营商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技术要求和手段必须更新,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必须一方面要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来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另一方面必须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  关于实名登记的实施效果。工作方案里有大量细致的要求,并提出本次整改的要求是:2015年底全部实名登记率达到90%以上。而运营商的实名制是2013年9月1日起推行的,至今仅一年多,实名率已经达到了88.4%,实际新增用户的实名率早已超过90%,这意味着其实不做“整改”,到时“整改”目标亦可达到。

(三)  明确了对非实名卡登记的分工。公安机关明确技术标准,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工信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存量客户补登记工作由运营商自行解决。

(四)  明确了对“黑卡”的处理手段。运营商要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梳理,发现疑似黑卡做什么?验证用户身份的准确性。公安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的黑卡做什么?运营商配合提供信息或予以关停。(你有事,你自己解决;我有事,你给我解决?)

(五)  对黑卡(未进行实名登记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如何处理,以及对于利用黑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何打击?没说。

【三部委联合黑了运营商的渠道】

方案的发布和执行,受影响最大的是运营商的各种渠道,其中也包括刚刚诞生的虚拟运营商。因为在文件的分析中,特别强调渠道对实名制工作不积极,因此此次专项行动受影响最大的是渠道。

成本:实体渠道必须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并具备与公安机关相关系统的对接能力。

流程:网络销售电话卡时,要求用户上传身份证扫描信息。

处罚:建立渠道的黑名单制和追责制,运营商和工商部门配合执行。

这些手段最终目的很明确:所有的渠道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配备实名制有关的设备,执行实名制有关的流程。

违者,杀无赦。

【专业人士反黑了新华社的报道】

三部委的文件发布,新华社的文章刊出,引起业界不小的震动,各方专家和媒体纷纷打听,到底黑卡是什么,专项行动的工作如何开展。未及一天,圈子里比较活跃的两位自媒体人物:付亮和马继华,就纷纷发出文章,对新华社的文章和观点表示质疑,表达自己的观点。摘录如下:

(一)“黑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非实名,二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中,将非实名的卡直接认定为“黑卡”,并不合适。

(二)非实名电话卡严格实名和打击黑卡犯罪行为有一定相关性,但并不能直接相关。打击黑卡犯罪行为,工信部和运营商应厘清责任,在保护用户隐私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工信部和运营商不应该成为打击通信网、互联网违法刑法犯罪行为的主体。

(三)运营商实名制登记发布了一年多,而满足这个制度的用户数已经接近了总用户数量的90%,如此的效率不仅仅不是阳奉阴违,而且应该算是不遗余力了。要知道即便是强力部门主导的一代身份证更换,多年都进展缓慢,最后不得不强制报废,但至今也并没彻底完成。

(四)非实名制登记的“黑卡”如果能补齐资料,一定会对客户保有及针对性的市场营销带来不可低估的价值,运营商是受益者。不可否认,在实名制的推进过程中,确实存在各种渠道为了销售而放松要求的情况,但这绝对不是实名制推进问题的主流。

(五)要解决实名制的问题,还不如有关部门出台一个法令,要求所有移动电话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补充完整资料,否则将强制停机。如果有关部门连这个都不能做到,却要让无职无权无强制能力的运营商去做,那就不是解决黑卡,而是要运营商“背黑锅”。

治理黑卡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是有人被黑了还是有人黑了自己?反正对于运营商来说,现在要做的是坚决贯彻执行,赶快部署实施。吐完槽,我干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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