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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对5宗私募基金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国青年网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12日发布对5宗私募基金违法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  5宗案件处罚分别为: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案
 中国证监会12日发布对5宗私募基金违法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

  5宗案件处罚分别为: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案、富航投资利益输送案中的责任主体作出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广东证监局对盛世股权违规案,四川证监局对恒兆源投资违规案、四川昊宸违规案的责任主体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北京丰利案中:长安丰利24号因跌破止损线被停止交易,北京丰利为恢复长安丰利24号交易权限,通过伪造文件签字、伪造印章等手段,挪用丰利经证及丰利久赢4240万元,为长安丰利24号补资,构成挪用基金财产行为。

  富航投资案中:富航投资作为华泰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控制富航1号与华泰资管计划相互成交,为其管理的富航1号进行利益输送,构成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的行为。

  盛世股权案中:盛世股权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最低收益、未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不按照约定履行职责等违反私募办法的行为。

  恒兆源投资案中:恒兆源投资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其私募产品、未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利用基金财产为关联企业提供无息借款等违反私募办法的行为。

  四川昊宸案中:四川昊宸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最低收益的违反私募办法的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合规经营、重视风险防范,着力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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