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个与健康有关的文件引发广泛关注,分别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及《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有关文件提出把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等26个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这次健康中国有关文件是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推进与完善。如果说《规划纲要》是“总纲”的话,这次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就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给健康中国在未来的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指引与方向。
将26个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就是“路线图”之一种。就国民健康状况看,这也实有必要。
一方面,在我国,肝炎、结核病、职业健康、地方病等问题不容忽视;另一方面,我国居民对健康的认知度与知识知晓率较低,由此引起的疾病也日益多发。
从现代公共服务的伦理讲,政府作为民众生活质量的“守夜人”,有责任为他们的健康提供兜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也明确提出,应该由个人、家庭、社会、政府完成诸种指标。政府正是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一环。
将健康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也是看到了政府在促进国民健康方面所具备的巨大驱动作用:健康中国行动涉及方方面面,譬如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与保障等,而每一项内容,都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输出与支持。政府支持不足,健康中国行动可能就步履维艰。
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重GDP而轻民生,像民众健康指数这种“软数据”很难纳入政府考核目录,因为它无法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难以形成政绩。
是故,将民众健康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也就会给地方政府带来改善民众健康的动力。就像以往,地方政府没有环保考核一项,环保工作推动缓慢,而后来环保也成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地方环保状况就得到了很大改善。
民众健康指标入政府考核,无疑是自上而下强化了地方政府在促进民众健康上的压力,这也有利于修正地方官员重GDP而轻民生的“政绩观”。而这本质上,秉持的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既然将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就一定要动真格。关于考核方式,相关方面也做了指示:要对主要的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测,形成总体的监测评估报告,审定后要上报国务院,经其同意后每年度进行发布。而各省(区、市)在对下一级进行考核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这就意味着,关于考核标准与监测流程,需要各地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将要求落到实处。对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降标准与“软抵制”行为,上级部门有必要加强审核与监督,严厉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当然,推进健康中国,除了政府给力,个人、家庭与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这也是行动指出的“社会整体联动”思路。只有共担健康责任,才能共享健康成果。
健康是一切工作与生活的前提,建设国家,首先就要建设好公民的身体。以政绩考核的方式倒逼各级政府关注公民健康,是现代行政伦理应有之义,也是健康中国的根基。这样的推进思路,值得推广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