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2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22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部分短缺药品的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存在垄断现象,国家将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救命药”库存警戒线,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推动解决企业不愿意供应等问题,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主要为暂时性短缺、局部性短缺,今年各地建议国家应对处置的短缺药品有10余种,每个品种限定在个别省份,不具备普遍性。但目前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可以及时发现药品的短缺,但灵敏度、及时性都要提高。虽然国家卫健委已经建立了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但是原料制剂的生产、采购、使用等环节的信息没有实行联通共享,药品的停产信息有关部门也未能及时收集。
短缺药品采购和储备方面也有待完善。曾益新表示,一些地方在采购中过多强调价格因素,以历史价格或者周边地区最低价格来限价采购,导致企业不能保障合理利润,不愿意供应。偏远地区用量小,配送路途远,成本很高,企业不愿意配送。而且短缺的药品多为急(抢)救药等用量小的药品,保供经济成本不高,但是社会效益极大,所以在市场机制失灵时需要发挥政府的储备作用,常态性的储备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此外,部分短缺药品的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存在垄断。目前资本渗入短缺药品市场明显,营销商垄断现象增多,并且有从原料药向制剂等领域蔓延的趋势,成为药品短缺或者价格不合理上涨的推手。“调查取证困难,惩罚措施力度也不大,这些都是造成短期性或者局部性药品短缺的原因。”曾益新表示。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推动解决监测应对不够及时灵敏的问题。对于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落实直接挂网采购,允许企业自主定价。加强小品种(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以合理价格保证企业配送,特别是偏远地区配送,让企业有合理利润。针对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问题,将在下半年集中开展全国性执法行动,形成有效震慑。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曾益新表示,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医药储备结构,加大短缺药品储备力度,明确储备短缺药品使用程序,方便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同时,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保障急(抢)救药不会在需要时出现短缺。
在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方面,未来将进一步促进基本药物有限配备使用,提高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品种数量占比;推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的文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品种,及时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适用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我国放开药品定价以来,市场调节机制发挥作用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采取综合性手段积极应对部分药价过快上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着眼于治本之策深化改革,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