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建立“高位推进”机制
实施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主任制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委主要领导负责的“河长制”,建立市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制度。合肥市委、市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建立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高规格议事协调机构,构建高位推进的组织体系、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调度督查、约谈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难点工作的实施。
立起制度屏障 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从顶层设计入手,围绕巢湖治理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政策。印发了《合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编制了《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了《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吹响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号角。
为加强水环境治理,编制了16个重要河湖“一河一策”方案,出台了《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为加快改善大气环境,印发了《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启动《合肥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一系列政策、制度、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体系,全市上下形成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打造蓝天白云水清岸绿大湖名城的广泛共识。
坚持改革创新 开创“合肥治理”模式
继河长制之后,合肥市建立入河排污口治理长负责制度(简称“排长制”),全市157个入河排污口共设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排长”102名,解决治水“最后一公里”落实问题。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林长制,全市设立各级林长4584个,其中市级19个、县级212个、乡级1155个、村级3198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工作全覆盖。
此外,合肥市还8次围绕巢湖开展巡湖活动,在市级层面推动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治,建立“三河联席会议”制度。借鉴“新安江模式”,合肥在全省率先实行地表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在59个跨市断面、国考断面开展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双向补偿”。2019年1月~7月,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累计支付地表水污染赔付金6795万元,获得生态补偿金合计5205万元。
同时,合肥市还推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季度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县(市)区、开发区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2019年上半年,市级需补偿辖区大气生态补偿资金800.3万元,收缴县、区大气生态补偿资金113.8万元。
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方向,合肥市正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环境改善的合肥路径。
突出环境改善 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合肥市利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契机,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以环保督察为抓手,倒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据统计,2018年,全市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查出“散乱污”企业1826家,全部完成整治;加快培育战新产业,战略型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8%左右,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0%以上。着力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和绿化提品,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肥西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合肥高新区成功创建省内首家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改善环境促经济转型发展,以生态示范创建促环境民生好转,合肥市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福祉。
全面攻坚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近年来,合肥市攻坚克难治水,以控源截污、节水净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全市水环境持续好转。2019年1月~8月,派河水质由Ⅴ类好转为Ⅳ类,十五里河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Ⅲ类,南淝河氨氮浓度下降明显,丰乐河、杭埠河、柘皋河、白石天河、兆河、双桥河等河流水质保持优良。水源地保护整改工作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饮用水水源的8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局之年,合肥市首战告捷。全市四面出击、重拳施为,下大气力全面整治涉气环境问题,强化控煤、控尘、控气、控车、控烧等“五控”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PM2.5、PM10年均浓度已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并提前完成了PM2.5“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2019年上半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51.2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70.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7%、11.7%,空气质量优良率66.3%,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合肥“土十条”全面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市468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核实完毕,与8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全面调查固废企业清单,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
纵深推进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
围绕“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巢湖”总体要求,以巢湖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揽,纵深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加快推进巢湖综合治理。连续实施六期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200亿元。2019年1月~8月,巢湖东半湖水质保持Ⅳ类,西半湖由Ⅴ类好转为Ⅳ类,全湖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较去年同期均明显下降。巢湖水质向好态势得到有效巩固,城湖共生的和谐景象正在显露。
实施生态环保与修复建设行动
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清理行动,巢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出台了《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地及巢湖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问题375个。全面加强滨湖生态带建设,规划建设环湖10块湿地,总面积1万公顷。截至目前,完成湿地修复面积43.1万平方米,清退湖面面积4.5万平方米,恢复岸线1.3公里。
统筹推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重点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9家、省级绿色工厂23家,两家企业获批为国家“绿色设计”试点企业;9个绿色专项获得国家支持。编制了《合肥市节能环保发展规划》,实施一批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推进光伏城市建设,全市建成各类光伏发电并网项目超过1.8万个,装机规模超2.2GW,持续多年居省会城市之首。出台了《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9个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巢湖市作为全国首批100个试点县(市),实现全域17个乡镇(街道)160个行政村垃圾分类试点全覆盖。
驰而不息 打造生态强市绿色合肥新篇章
强化学习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入行
积极举办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班、河(湖)长制培训班,使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入行。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在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持续聚焦发力,努力打造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继续推进循环化改造,优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依托“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创建,不断提高绿色化生产水平。开展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点节能、节水项目。加大产业发展和节能环保企业扶持力度。
借力科技 绘制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张指挥图”
强化部门通力协作,加快建设覆盖巢湖全流域的地表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入湖河流市考断面、主要排口、主要支流水质实时监测,彻底摸清河流左右岸、上下游、全天候水质变化,为监督考核提供可靠依据。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和主要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天地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推广空气微观子站、小型标准站建设,构建机动车排气污染“天地人车”监控平台,网格化监控空气质量。开发集监测数据采集、数据融合、数据处理、模型推演、预测预警、应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环境可视化管理,探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张图”指挥。
攻坚克难 确保水、气、土及其标志性战役打得赢
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柴油货车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突出抓好南淝河等重污染河流治理,加快重点控源截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坚持城乡同步强力整治黑臭水体。加大攻坚力度,力争实现巢湖综合治理“年年有成效”。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进污染地块修复试点工作。构建严密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
科学谋划 构建齐抓共管“大环保”体系
增强基层环保队伍力量,力争所有乡镇街道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噪声、厂区异味、工地扬尘、河流污染等环境问题为执法重点,增加监督检查覆盖面和频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开展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实现“警长”与“河(湖)长”全配套。加大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力度,健全环境质量及时通报、预警机制,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合肥建设发展的大局,事关每个合肥人的切身利益。合肥市将抢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的大好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新业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合肥新篇章。(作者 李孝林 董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