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鼎城区委第二巡察组在谢家铺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说起——
“组长你看,赵家庵村有笔张某等8个贫困户领取1万元扶贫款的单据,但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比对,没发现张某名字,可能有猫腻。”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谢家铺镇第五天,负责财务审计的小杨在查阅财务凭证时,有了意外发现。
随后,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了解到,张某不仅不是贫困户,还是该村东湖水库鱼塘承包人。第二天上午,巡察组约谈了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据我们了解,前年镇财政给你们村拨付了1万元扶贫资金,当时是怎么开支的?”巡察组组长李国保直奔主题。
“我们当时请了8个贫困户进行道路整修,为他们发放了工资,这都有账可查!”王某理直气壮地说。
“张某是贫困户吗?”李国保追问。
“好像是吧,时间久了,我记不太清了……”王某支支吾吾。
“老王,你是党员,纸包不住火,希望你主动把问题说清楚。”李国保趁热打铁。
听了这话,王某低下了头,将事情原委和盘托出:“前年,张某多次向我反映,东湖水库防汛公路路况不好,说他可以牵头修路,我也犯了糊涂,自作聪明让会计造了贫困户工资单,把1万元扶贫款套出来交给了他。”
日前,鼎城区纪委监委对王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村会计张某等相关人员被通报批评,1万元违规资金已上缴国库。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共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82个,党纪处分97人,追缴违纪资金42.55万元,退还群众3.68万元。
【执纪者说】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我们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给扶贫资金通上“高压线”,让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