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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瑞资产董事长鲁政平吃警示函 承诺保本产品却亏3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364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近日公布的关于对鲁政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鲁政平作为安徽钜瑞资产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近日公布的“关于对鲁政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鲁政平作为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瑞资产”)法定代表人,在销售“钜沣量化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保本的情况。

  鲁政平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鲁政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鲁政平为钜瑞资产的大股东、董事长,其持股比例为54%。

  钜沣量化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为钜瑞资产的代表产品,其基金经理为鲁政平。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6日,钜沣量化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近一年收益为-20.85%,其成立以来累计收益为-37.00%,累计单位净值为0.6300元。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鲁政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鲁政平:

  经查,你作为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销售“钜沣量化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保本的情况。

  你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键词: www.zgjhmh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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