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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面取缔省内P2P业务 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2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380
核心提示: 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山

 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山西省全部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

  公告显示,山西对“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同时对15家在营P2P网贷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结果显示15家在营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山西省严格执行“双降”要求,要求上述在营P2P机构停发新标,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场出清。

 

  公告中还提及,山西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省外在晋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现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取缔。

  公告强调,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完)

  自去年11月湖南省公示首批网贷机构取缔名单至今,已有至少20地相继对外公示了辖区内网贷机构清退名单,包含安徽、河北、河南、重庆、辽宁、云南、济南、四川、深圳、宁夏、浙江、北京、贵州、天津、湖南、山东、湖北、广州、新疆、 甘肃 ,至少涉及948家网贷机构。

  截至1月2日,山西、甘肃、云南、河北、四川、重庆、河南、山东、湖南在内的9省市宣布取缔辖区内所有网贷平台。

 
关键词: www.zgjhmh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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