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避免因生食海产品感染甲肝病毒,3月12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当前形势下注意健康饮食消费。
选购食品防过期
采购食品应选择有资质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食品原料,观察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涨袋、胖听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藏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
死贝死蟹不食用
购买海鲜类产品时,要选购尽可能新鲜的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海鲜产品贮藏一段时间后若产生有不良气味,不可继续食用。加工海鲜类食品时要注意食材新鲜程度,并烧熟煮透。死的贝类、河蟹等水产品不可烹调食用。海鲜应现食现烹,烹调后的海鲜不可久放,应尽快食用。海鲜应尽量不生食,并不与水果、凉饮等共食。
储存食品生熟分开
对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冷冻冷藏,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尽量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和直接入口食物宜放在冰箱上层,生的食物宜放在下层。冷藏后的剩菜、剩饭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再次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保存并尽快食用。
外出就餐慎防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