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所有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医疗保障各级经办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据了解,《清单》涵盖了目前医疗保障经办的通用服务事项,共有10个主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主项下细分为28个子项,对每个子项的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等都进行规范统一。今年8月底前,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遵循该《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要求,全面完成本省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发布,同步统一规范线上(含移动终端)办理事项,确保全面实施清单制度。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全国清单基础上再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鼓励探索“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