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主要包括五部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参与;三是推广便民举措,规范服务供给;四是优化全程服务,促进服务可及;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合作。
《通知》重点从宣传教育、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和意识。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探索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创新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宣传告知。
二是推广便民举措。要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主动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将婚前保健作为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婚前孕前优生服务落实。
三是优化规范服务。要求各地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依法规范开展优质服务,着力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另外,《通知》聚焦婚前保健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地方实践,从多部门齐抓共管和凝聚各方共识的角度,对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对基层实践经验予以总结推广。文件具有以下四个主要亮点:
一是广泛凝聚共识,提高了各方对婚前保健工作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的科学认知与高度认同;二是突出关口前移,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有效做法;三是强化便民利民,推广了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主动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等便民举措;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提出了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指导意见。
此外,国家卫健委就这一《通知》发布图文解读的同时,还发布了《一图读懂婚前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