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强介绍,两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和疫情带来的冲击并没有打乱中国金融开放的节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先后宣布并推动了50多条具体开放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彻底取消了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降低资产规模、经营年限以及股东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已有多家外资机构控股境内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多家全球性资产管理机构有意设立外资全资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同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外资机构从金融的角度进入中国的积极性是加大的,并不是撤离的趋势。”刘国强说。
二是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本外币汇出比例限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允许外资机构开展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和评级业务,给予外资机构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债券市场的境外发行和投资主体不断扩大,会计、税收、交易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启动了沪伦通,A股平稳纳入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指数系列,纳入MSCI因子提高到20%。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旗舰指数,吸引了更多增量配置资金。
三是取消企业征信评级、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准入限制,给予外资国民待遇。美国运通、万事达卡的境内机构已获批在中国境内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标普、惠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公司已获准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呈现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达12.7万亿元,同比增长36.7%,占本外币跨境收付比重的45%,人民币连续8年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收支货币。一季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人民币外汇储备份额超过2%,比2016年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SDR)时增长了将近1倍。此外,人民币的计价货币功能也取得了新进展。5月份,中国宝武与全球三大铁矿石供应商实现了首次人民币跨境结算。
谈及金融开放下一步举措,刘国强表示,一是确保各项已经宣布的开放措施落地,完善相应政策制度,促进有序衔接;二是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结合中国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最佳实践,完善监管标准、会计准则等制度和安排,使监管能力和开放水平相适应;四是维护完善现有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更加主动参与国际经济治理,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