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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3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328
核心提示:昨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
 昨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

通知提出,要保障护士福利待遇、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让护士回归临床。凡不具备护理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含护理职责的岗位,如党政工团、财务、医保、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岗位均不属于护理岗位。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要根据临床科室特点、患者病情轻重和临床护理工作量,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置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2.5至3∶1;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弹性动态增加护士人力;要结合实际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

通知还突出强调了提升基础护理质量的要求。要求护士要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医疗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等服务。同时,要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并及时提供帮助。(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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