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通知》主体部分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提出了六大核查要点,包括经营理念不正确、捆绑销售不合规、承保规则不合理、销售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健全、公司管理不到位。在捆绑销售部分,《通知》指出,需要清查者包括两种情况:首先是保险公司强制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任意一款主险产品的同时,必须购买公司其他附加险产品;其次是保险公司销售“双主险”产品组合时,强制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两款主险产品。
保险领域的捆绑销售并不罕见。北京商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输入“保险、捆绑销售”等关键词,发现多达2864条投诉记录。
一位投诉者表示,自己于2016年2月29日购买某寿险公司终身寿险产品时,被业务员捆绑搭售了一份销售型保险。“因为业务员当时没有详细解释保障内容保些什么,加上受到疫情的影响,工资下调,实在不能如数按期缴,于是只能向该公司提出退保退费。”对于投诉原因,该用户如是解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专家朱少杰认为,从消费者角度看,捆绑销售增加了投保人对人身保险产品的理解难度,捆绑带来的产品复杂性容易引发产品预期偏差和销售误导,增大了后续的退保和投诉风险,同时,捆绑组合不一定能满足投保需求,从而不能使消费者获得匹配的保障功效。
从监管者角度看,朱少杰表示,捆绑销售不利于精准地统计各类产品的运行数据,进而影响其对行业运行动态的合理掌握,并且增加了对险企有关业务收入和费用合理划分的监管难度;而从险企角度而言,短期内捆绑销售能扩大保费增长,但长期看不利于其对客户的忠诚度培养和后续客户消费潜能的深度开发。
“捆绑销售泛滥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导致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最终有损行业形象。承保规则不合理、销售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健全都是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同样有损行业形象,影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本次将要被清查的乱象,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则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对于本次核查整顿的目的,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重点对保险公司通过产品组合销售、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变相突破监管规定、误导夸大保险理财功能、违背保险基本原理、弱化保险保障属性、偏离保险本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
而在工作要求部分,《通知》除了要求人身险公司对此次清查高度重视并强化责任外,还提出了“持之以恒,切实提高产品组合销售管理能力”的要求。具体而言,各公司应当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核查整顿工作成果,认真总结以往产品组合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构人员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