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
《通知》指出,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鼓励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针对慢性病患者的长期处方管理政策,明确可开具长期处方的病种目录、用药范围、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减少慢病患者取药次数;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应当加强对使用长期处方患者的用药教育,使其增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自我用药管理能力和用药依从性;告知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应当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