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美国证监会(SEC)公布的《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细则进行答记者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始终对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地持开放态度,充分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近期,中国证监会与美国SEC、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等监管机构就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有建设性的沟通,对一些重点事项推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证监会相信,只要双方监管机构继续秉持这种相互尊重、理性务实和专业互信的原则开展对话磋商,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接受的合作路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中美双方在中概股审计监管领域一直在开展合作,也曾通过试点检查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为双方打下了较好的合作基础。但是,美国一些政治势力近年来把资本市场监管政治化,无端打压在美上市中国企业,胁迫中国企业退市,这不仅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法治理念,也损害了全球投资者利益和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是一种“多输”的做法,对谁都没有好处。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更需要监管部门以务实、理性、专业的方式处理审计监管合作问题,迫使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不应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政策选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个别媒体报道中国监管部门将禁止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推动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这完全是误解、误读。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主要目的是规制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消灭金融监管真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针对这些新问题、新考验,各国监管部门也正在尝试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促进平台经济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中国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非对特定行业或民营企业的打压,也与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没有必然联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