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在进一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明确多项内容,如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等。
通知提出,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同步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订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新举措要求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可以帮助民营企业第一时间解决困难,化解风险,直接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效能,以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此外,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办税缴费便利度和精确执法程度,由“人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人”,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政策、及时适用政策,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