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中医医院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及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设置儿科门诊、病房床位,配备儿科医师。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可设置儿科急诊,国家中医儿科优势专科应设置儿童重症监护室。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儿童常见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通知要求,以小儿肺炎、哮喘、紫癜、遗尿、皮肤病、自闭症、抽动症、多动症、性早熟及生长发育迟缓等中医诊疗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为主攻方向,总结临床经验,优化诊疗方案;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及心理性疾病,积极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干预。
同时,通知提出,中医医院儿科应在门诊设置小儿外治室;针对病因明确、中医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发热、咳嗽、鼻炎、食积、腹泻、遗尿等儿童常见病,推广应用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
通知还强调确保儿童用药安全,提出中医医院应加强儿科用药管理,通过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查房、药学会诊、合理用药干预、治疗药物监测等多种方式,杜绝抗生素、激素等化学药物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