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被罚10万元:未按规定报送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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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金监罚决字〔2024〕36号)显示,因未按规定报送报告,国家金融监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金监罚决字〔2024〕36号)显示,因未按规定报送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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