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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打造“人设”、孵化“网红”,中端剧本拍摄、电商运营,末端农产品供应、流量变现……据报道,近年来一系列“网红”直播卖惨、虚假助农等违法行为的背后,是一套完整的获利运作模式。对消费者同情弱者心态的拿捏以及违法成本偏低,是导致“卖惨式”直播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
绝不能容忍“卖惨”带货祸害消费者。“卖惨式”直播带货是对善意和爱心的无耻伤害,消费公众信任。结果刺痛爱心人士的神经,导致求助信息真假难辨,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人敢帮,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产生信任危机。
这种靠玩弄一些故弄玄虚的虚招来博得同情,蒙蔽受众,非法牟利的行为可耻,最终是站不住脚的,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网络“卖惨”涉嫌编造虚假信息,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涉嫌诈骗犯罪。相关部门应对网络“卖惨”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彻底斩断其背后黑色利益链条。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建议完善直播规则,构建主播准入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人工监控,加大平台监管力度。平台除了对博主进行禁言等处理外,还应对此类博主背后的孵化、管理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