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信农商行”)因违法违规被罚款50万元。
据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广信农商行存在“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由于对江西广信农商行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事项负有责任,时任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柯桂月、叶淑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处以警告处罚,并处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