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并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予以警告。
官网信息介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前身“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12年在重庆成立,2016年完成增资重组并变更为现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为做强产业金融、提升核心能力,注册资本增至47.7亿元。公司拥有西部地区首家由银保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牌照,是专注于汽车产业链销售消费环节的创新型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称,目前新车业务主要服务兵器装备集团汽车产业各品牌,包括长安乘用车、长安新能源、阿维塔、欧尚汽车、凯程汽车、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累计近5000亿元的信贷投放,为超过4000家汽车经销商、370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