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法违规事实主要集中在贷款管理、业务收费、内部监督、客户划分、存款考核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投资银行顾问业务收费管理内部监督检查不到位、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违规设立存款考核指标等。此外,多家分支机构在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个人贷款贷前调查、农户贷款业务内控管理及贷前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也存在严重疏漏。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不仅对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了严厉处罚,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林志伟(时任农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行长)、陈朝晖(时任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副行长)被给予监管警告;而陈序(时任农业银行连江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和陈一鸣(同为连江支行个贷中心前负责人,但处罚时可能已换人)则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10万元的罚款,并同时受到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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