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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马志全)“创业担保贷款是利民之策、民生实事。检察机关更要推动这项惠民护企政策落到实处。”近日,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山向记者介绍,该院通过办理一起创业担保贷款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帮助行政机关追回了80余万元创业贷款保证金。
创业担保贷款是国家为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实施的惠民政策。但就是这样一项惠民政策,却被人违规滥用。今年1月,西峡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排查发现,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多名创业主体提供贷款担保,但未能充分履行贷前审核、贷后回访、到期催收、逾期追偿等工作职责,导致出现冒用他人名义贷款、部分贷款追偿超过诉讼时效、违规对部分人员放弃追偿等问题,致使80余万元创业贷款保证金长期处于未追回状态,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查明案件事实、明确监管责任的基础上,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尽快将代偿的到期贷款追偿到位。目前,80余万元创业贷款保证金已被追回。
整改后,相关行政部门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主动服务、精准服务的前提下,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58万元,扶持29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00余人;认定符合享受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4家,发放贷款1448万元,已完成全年贷款发放任务的80%,贷款回收率也达到100%。同时,相关行政部门加强跟踪服务,对申请贷款的创业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形成创业、就业、再创业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