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环境保护政企联动。会上,新区城建局领导通报了2015年以来环保执法工作及监管情况,介绍了今年新区要重点参与的3个省市级的环境行动计划:广东省环保大检查,2015深圳环境执法年,茅洲河省重点督办项目(第三年)及新区今年实施的“八大行动”和“十个专项”。
会议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保护8大责任。要求企业深刻领会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需要,会议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好环境应急工作。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而环境应急预案是“有生命力的文件”,需要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不断修订完善,才能确保切合实际、有效有用。
会后,新区城建局邀请市环境安全专家对企业进行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通过剖析近些年发生在深圳的环境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认识,增强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