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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大修正当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857
核心提示: 随着时代的发展,空气污染物的类型已经发生了变化,过去主要是煤烟型污染,如PM10等。但现在煤烟型污染已经转变为包括PM2.5、氮氧化物等在内的复合型污染。而对PM2.5等新污染物的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体现不多。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健日前在东亚大气污染治理与环保产业国际合作峰会上透露,《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已经形成初稿,明年初将报国务院。防治大气污染,法律制度究竟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完善?


         随着时代的发展,空气污染物的类型已经发生了变化,过去主要是煤烟型污染,如PM10等。但现在煤烟型污染已经转变为包括PM2.5、氮氧化物等在内的复合型污染。而对PM2.5等新污染物的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体现不多。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健日前在东亚大气污染治理与环保产业国际合作峰会上透露,《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已经形成初稿,明年初将报国务院。防治大气污染,法律制度究竟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完善?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初稿明年初上报

近日雾霾突然袭击中国大部分地区,民间关于如何应对雾霾的讨论连绵不断。虽然国务院今年9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但其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却早已在庙堂与江湖都形成共识。据了解,我国早在1987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最近一次修改是在13年前,相关法律规定明显滞后。

随着时代的发展,空气污染物的类型已经发生了变化,过去主要是煤烟型污染,如PM10等。但现在煤烟型污染已经转变为包括PM2.5、氮氧化物等在内的复合型污染。而对PM2.5等新污染物的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体现不多。

各界人士纷纷表示,应该加紧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技术支持单位。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技术组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抱有很高的期待,希望解决越来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能有法律保障,修改组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柴发合介绍,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先要调整政府、排污者、公众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各个阶层之间的职责。他强调,政府是对大气环境负责的主要方面,是环境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尤其要明确政府的职责。另外,修订稿强调对多种污染物、多行业污染物的协调控制,是对以PM2.5、臭氧为核心,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个有机物的综合控制。柴发合说,目前京津冀地区已经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将从法律上、制度上对区域协作、联防联控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的机制固定下来。

 自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环保部就着手准备行动计划的细化执行措施。在12月13日至15日举行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民间高层论坛东亚大气污染治理与环保产业国际合作峰会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健阐述了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最新进展以及未来工作重心。汪健称,环保部已经与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且基本完成了到2017年全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确认工作。他介绍,环保部明年将发布113个城市PM2.5监测数据,到2015年实现中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PM2.5监测数据的全覆盖。同时,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的预警预报体系已经开始建设。随后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针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计划,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空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环保产业形成真正利好。环保部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时候有一个粗略匡算,大气治理大概能够带来1.7万亿元环保市场产值,脱硫、脱硝、除尘和汽车尾气处理等大气治理环节将明显受益。核查的严格执行,将更快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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