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毒贩头目藏有枪支。
25日,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中级法院获悉,26日该院将在仁寿县法院宣判一起贩毒案,此案涉案嫌疑人达11人。据仁寿警方透露,毒贩头目张某森落网时,警方不仅查获冰毒95.94克,麻古5.74克。还在张某森随身挎包,搜出一把仿五四手枪,子弹4发。在租住房屋中,搜出一把仿六四手枪,子弹1发。
上家买毒分装 让兄弟伙零售给下家
据仁寿警方透露,经前期侦查,警方发现,2013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森陆续从上家吴某等人手中,购得冰毒500余克以及毒品麻古。之后,张某森将毒品分装,通过自己和手下的“兄弟伙”林某春、何某军等人,陆续销售给下家李某根、粟某科(另案处理)等人,以及仁寿县、成都市华阳镇、双流县黄龙溪镇等地的吸毒人员,从中非法获利。而下家李某根等人,把从张某森等人手中购得冰毒,又分装成小袋子包装,贩卖给仁寿、洪雅、彭山等地的吸毒人员。
2014年4月4日,张某森到洪雅县找下家收冰毒款,无证驾驶悬挂号牌为川A牌照轿车,由仁寿方向沿106线往丹棱方向行驶。当日8时许,车驶至S106线535KM+30M路段,与同向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森驾车逃离现场。
毒贩落网时 藏有两把手枪5颗子弹
2014年5月4日,经缜密侦查部署,摸清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及涉案人员后,仁寿警方决定收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缜密安排,去年5月4日,在仁寿城区,警方首先将粟某挡获,从其驾驶黑色轿车上和家中,查获冰毒、毒品麻古,其中冰毒净重13.63克,毒品麻古净重1.09克。
“当天,在抓获毒贩头目张某森时,让人冒冷汗,因为此人藏有两把手枪。”办案民警说,抓获张某森的地点,是在其租住的仁寿城区某小区房屋内。从其租住屋中,民警查获仿六四式枪支1把,子弹1发。在张某森随身挎包内,民警还搜出一把仿五四手枪,子弹4发。冰毒净重95.94克,毒品麻古净重5.74克。
另据眉山检方起诉书显示,从去年5月4日收网行动开始,到去年6月23日收网行动结束,仁寿警方对抓获的涉案人员11人予以刑事拘留。其中,头目张某森涉嫌贩毒数量为793.07克。
“无处不敢”医院停尸房附近成交易点
从眉山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看,以张某森为头目的这个贩毒团伙,贩毒活动区域主要在仁寿、洪雅和彭山等三地,零售交易点却是“无处不敢”,具体地点不仅有旅馆、天桥附近、高速路口,甚至在医院停尸房附近也进行过交易。
检方指控认为,张某森应当以贩卖毒品罪、交通肇事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余团伙成员则应分别以贩卖毒品罪或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各自刑事责任。其中,在团伙成员共同犯罪中,张某森系主犯,其余成员为从犯。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检方起诉书中注意到,该团伙成员11人中,张某森出生于1980年,另还有6人均为“80后”。而作为第二和第三被告人,长某出生于1992年,林某春出生于1990年。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图片由仁寿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