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包含了支付认证、支付限额、支付范围等内容。其中,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影响是,今后在网络支付上,将受到多种限制。
移动端单日限额5000元
年累计交易不过20万元
首先,针对消费者最关注的支付限额问题,此次意见稿有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
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PC端含有数字证书、密码验证、短信验证三种方式后,支付限额可以自主约定;手机端支付时,支付宝这类既有密码验证又有短信验证的,每日支付限额为5000元;微信这类只有密码验证的,每日限额为1000元。那么,大件的电器、家具、包包以及多数苹果产品,都无法用移动支付的方式在网上购买。
另外,意见稿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
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身份需多重交叉验证
转账只能转到自己银行卡
此次意见稿不仅对支付金额有规定,还对身份验证有所规定。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也就是说,除了支付宝认证外,你还需要找到至少两种以上的认证方式来验证你的身份。不再只是绑定个手机号就行的。
除此之外,转账也不能再“任性”。
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简单说就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转进来,只能从自己的银行卡转;转出去,也只能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
“这意味着我们逐渐养成的支付习惯又将被改变。”有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