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茜庆
台湾出租车的色调是黄色,因此被亲切地称为“小黄”。
作为横空出世的“破坏式创新者”,Uber所到之处争议四起。在台湾虽然比较少见出租车业者直接的抗议行为,但一场“暗战”其实早已打响。去年,台湾Uber被台湾交通部门明确定性为“非法营业”,并且展开持续的查处行为,但这不妨碍它的“业务拓展”,在台湾尤其是台北的街头,每天仍然跑着不少“Uber”。在出租车业者眼中,Uber无视法令,可恨至极;在政府这边,它是一道棘手的难题;在一些民众心中,它是破坏者更是创新者,是“品质”的代名词……当这些不同的意见交织甚至水火不容的时候,Uber在台湾到底何去何从?
台湾Uber是与非
今年2月,台北市出租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发出“悬赏令”,号召北北基桃地区(台北、新北、基隆、桃园)民众一起来检举违法营业的Uber,每趟次成功检举Uber违法载客,就能获得奖金500元(新台币,下同)。“我们的司机也会去检举,但现在来看,取得的效果并不太明显。”台北市出租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明雄对晶报记者说,“主要原因在于检举要求取得三个资料证据,其中车辆照片的取证是很难的,需要清楚拍到车牌号码及车辆,容易引发和Uber司机的冲突。另外,账号只要一举报就会被Uber封掉。”
更早前,因为Uber带来的冲击,台北出租车业举行了一场抗议活动,要求政府取缔Uber,硝烟弥漫,一场大战呼之欲出。
政府部门及时迅速地出手了。去年9月起,台湾交通部门陆续对Uber及加入Uber的私家车司机开出巨额罚单,严重者甚至吊扣其车辆牌照。
台湾交通部门列出Uber三宗“罪”:一、凡以汽车经营客、货运输而受报酬之事业,皆应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筹备,并于筹备完竣后发给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方得开始营业,Uber未遵照法规;二、Uber派遣不具职业驾驶执照者非法驾驶违规载客,影响行车安全;三、消费者倘于服务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甚或个人资料之外流等,亦无法在台湾法令架构下得到完全保障。台湾交通部门强调,Uber已破坏市场秩序与合法从业人员权益,主管机关将持续严加取缔。
但在一些民众看来,Uber有存在价值,政府不应禁止。Uber整合了城市内的部分闲置车辆,大大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其服务的便利性和良好的体验,也颇有口碑。当然车费便宜更是其一大“杀手锏”,一位陆媒驻台记者的朋友前不久来台北,在机场坐出租车得排大长队,于是叫了辆Uber,坐到市区车费才600元;如果坐出租车费用起码在1000元以上。
一度旅居台北的著名媒体人闾丘露薇上个月也在微博上透露平时都用Uber,“在台湾,政府认定自用车营运违法,查到会罚款,不过遇到的司机都说不怕,因为Uber帮他们交罚款。”
有数据显示,自Uber在台营运以来,已有数十万民众注册为使用者,也有数千民众运用Uber平台成为合作司机,每月为个人和家庭提升高达50%的经济收入。
架在火炉上的“政府”
台湾相关部门对Uber的查处一直在进行。据台湾“公路总局”统计,截至今年8月12日针对Uber公司开出的罚单有243张,罚金3275万元,业者已缴218张、2900万元;另针对违法的Uber车辆开出251张罚单、罚金1087万元,Uber替招揽的车辆缴罚单,已缴200张、罚金859万元。总计至今Uber因违法所缴罚款,已有3700多万元。
台湾交通部门“路政司”官员胡迪琦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Uber已经被定性为“违法”,除非它登记为汽车运输业或是与合法汽车租赁业者合作。也就是说Uber必须改变目前的运营模式,直接介入实体业务,但这肯定不是Uber所能接受的方式。
Uber台湾总经理顾立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Uber只是一个消费者与驾驶员之间的中介者,提供共乘服务是基于“共享经济”的概念,想打造一个开放的平台。Uber希望政府部门与时俱进,能修改现行法令制度,接纳Uber模式而不是打压,用顾立楷的话说:“用最好、最有效的方式纳入当地的法规,双方做些小的调整,可以造成三赢的局势。”
显然,对于这样的要求,台湾交通部门和出租车业者都不能接受。
胡迪琦表示,主管机关除予以处罚外,已多次向Uber公司表达应立即停止非法营业行为,并希望该公司能够依台湾相关法规申请汽车运输业许可后合法经营,期望该公司与合法业者良性竞争与互动,但一直未收到Uber提出汽车运输业的经营申请。
已明确为“非法”,难道不能立刻取缔吗?胡迪琦表示,因为Uber事宜还涉及到经济部门、公平交易委员会等多个部会,之间还需要时间沟通协调。
王明雄并不满意主管机构的作为,“主管机构还不够强硬,踢皮球,就是下不了手。”他说,如果相关部门还这样拖来推去,没有实质动作,未来不排除台北出租车业者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是否可以“合法化”?
Uber到底何去何从?该不该“合法化”?台湾运输学会今年初举行了一场“Uber在台营运及市场定位”专家学者座谈会,与会的出租车业者强调“不排斥竞争,但不能是不公平的竞争”,然而一些交通学者则认为,Uber的需求若是民众需要,应赶快给予合法化,但应朝落实共乘制度、偏远乡村及社群服务。
逢甲大学运管系副教授李克聪是Uber的坚定支持者。他说,Uber在世界部分地区可以生存,就要探讨在台湾是否可以生存,在监理法规规范范围内,用什么方式生存。他认为, Uber在台湾还没做到真正共乘,现在Uber只做大台北服务地区,若能服务偏远地区,并结合社群力量,例如帮家长接送小孩,转型为服务社会的社群力量。
台湾运输学会秘书长张胜雄认为,Uber的计费方式、弹性费率、评价制度、共乘费率等创新行为都可纳入讨论,并修改相关制度。
王明雄也是这次与会者之一,他认为Uber打乱了台湾出租车和车辆派遣业之间的秩序,并且其登记是“资讯服务业”,但实际上却在搞“汽车运输业”,对广大出租车业者很不公平。“当然,Uber确实有科技创新的一面,也有民众青睐,提供优质服务,对驾驶人有评分机制等,这些都是台湾出租车业者应该学习的地方,但不能成为它非法运营的理由。”王明雄对晶报记者说。
那次会议上,Uber并没有派人参会,但它的态度在官网上明确宣示:“固守旧思维,阻碍创新与城市发展契机。”
显然,这场博弈还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