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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谎称父亲是省组织部长 7年吸金90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浏览次数:440
核心提示:爸爸是省委组织部长,妈妈是大型企业老板,自己是市人事局科长,凭借这样光鲜的家庭背景可从房开公司买得低价房产。  但,这都
 爸爸是省委组织部长,妈妈是大型企业老板,自己是市人事局科长,凭借这样“光鲜”的家庭背景可从房开公司买得低价房产。

  但,这都是假的。谎言像是一个“吸金黑洞”,吸走了10多名被害人的数千万元资金。

  昨天,此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编织谎言的“吸金者”拒不认罪,否认所有指控。

  吹嘘光鲜的家庭背景

  谎称可凭关系低价买房

  颜某是市区人,今年36岁,大专文化。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颜某虚构自己为温州市人事局公务员,并对外宣传她父亲为省领导,她母亲经营大型玩具厂,以通过领导关系购买内部房产及其他投资项目为由,骗取10多名被害人巨额资产。

  昨天庭审中,在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中,多名证人提到,颜某自称父亲是省委组织部部长;她母亲办的这家大型玩具厂,规模在中国排第二,以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为主题的玩具就是她母亲的玩具厂生产的。而她自己是温州市人事局一科室的科长。

  而据侦查机关案发后调查,2007年至2014年,颜某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正常、合法的收入。可以说,在案发期间,颜某其实是“无业游民”。

  颜某在法庭上交代,其实她父亲多年前已经去世,她母亲也只不过开了两家小店,卖玩具。

  被骗者中不乏亲戚

  有人称自己“鬼迷心窍”

  10多名被害人中,不少是颜某的亲戚。亲戚怎么会不知道颜某的家庭背景?怎么会被她编织的谎言所骗呢?

  黄老伯,是颜某丈夫的姑父,他家也有钱被颜某骗了。昨天,他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法庭上,黄老伯说,2010年至2011年他家跟颜某接触多起来了,颜某每个月有三四次到他家吃饭,经常带他们去看房子。“有一次在车里,我亲耳听到,她打电话教她科室里的人怎么写报告,有模有样的,现在想来这都是她装模作样。”

  黄老伯用“鬼迷心窍”来形容自己的遭遇。他说,他和颜某之间虽然是亲戚,但关系比较远,并不了解颜某的工作单位和她父母的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最后把钱都拿出来了,被骗惨了……”

  诈骗所得用于奢侈消费

  世界名表就有10多只

  在虚构了厚实的家庭背景后,为了骗得钱财,还必须要有项目。首当其冲的便是房产。颜某声称可以通过领导关系,从房开公司购买内部房产,不仅价格便宜,而且楼层朝向都好。

  据指控,颜某所指的房产项目大多在温州,包括鹿城广场、香缇半岛、七都别墅、中梁首府等,另外还有杭州的桃花源别墅。除了房产外,颜某虚构的投资项目还有加油站、水电站等。

  据起诉书所列的诈骗“明细单”显示,颜某骗取的总金额高达9000万元左右。其中,被害者受骗金额最多的有2400多万元,最少的为15万元。

  骗来的钱都用哪了?据指控,颜某诈骗所得用于购买自己名下房产、项目投资、家庭费用、香港投资移民及奢侈消费。据称,案发后,侦查机关查到颜某购买的世界名表就有10多只。

  “关键人物”突然身亡

  “弥天大谎”终被戳穿

  纸包不住火,精心编制的谎言总有一天会被识破。此案东窗事发,缘于骗局中一个“关键人物”出了意外。

  据指控的犯罪事实显示,颜某的每次行骗,几乎都有一两个介绍人“出面介绍”,其中女子黄某出现概率比较大。

  据被害人孙某称,黄某是颜某诈骗案中的“关键人物”,很多被害人的钱都是通过她牵线搭桥而交给颜某的。而黄某与颜某的丈夫,属于表兄妹关系。

  可是,在2011年10月17日,一些被害人突然得到一个消息——黄某身亡。

  而这一天,距离一个房产项目交付钥匙只有2天。这些被害人担心项目会因此出意外,于是找到了颜某。

  黄某的突然去世,成了此案的关键节点。庭审中,这点被提及。2011年10月底,因未能按多名被害人的要求出具房产凭证,颜某承认所收资金并未用于购买相应房产。

  骗局被戳穿后,颜某将名下房产等财产抵债,按比例向部分被害人退还财物。据指控,颜某实际骗取金额为3000多万元。

  面对指控,颜某几乎否认了全部指控的犯罪事实。颜某说,她跟很多被害人不认识,更谈不上虚构家庭背景和投资项目。她将所有的事都推给了已去世的黄某,她说:“所有的款项都来自黄某,黄某的钱从哪来,我不知道。”

  昨天,温州中院未就此案作当庭宣判。

  辩护双方观点

  公诉人:在客观行为上,颜某虚构了身份和家庭背景,以可以购买内部房产和投资项目为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从而骗取钱财;在主观上,颜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没有归还资金的意图。所以,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方律师:颜某与大多被害人不认识,资金大多是通过介绍人到了颜某手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颜某直接参与诈骗,而且她也没有指使他人诈骗。至于为什么会有人借她名义进行诈骗,这就需要进一步侦查和深思。其实,被害人的那些投资款本来可以找到投资方向,但由于被告人人身受到限制,投资赚钱自然成了泡影。所以,颜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责编:胡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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