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从生产到与观众见面,是由制片、发行、放映三方共同完成的,票房收入也由三方分成。然而,有些影院在利益驱动下,在影片公映时,将一部分电影的票房收入隐匿起来,独吞了这部分票款。
偷票房是电影业的一个顽疾。据报道,我国每年的票房数据都比实际情况要缩水10%左右。以2013年为例,全国电影票房达21 7.69亿元,但真实数据应为241.88亿元左右。个别影院偷票房胆大妄为,有家三线城市的影院,每个月的实际票房在80万元左右,但上报的票房只有10万元,大部分票房都被偷走了。
偷票房严重干扰电影市场秩序,危害是多方面的。
为了防止偷票房,一些制片方不得不雇人核查票房,增加了成本。一旦遭到严重的偷票房,制片方将存在投资难于收回的风险,影响了创作的积极性。
国家税收受到损失。影院本应按全部电影票房收入缴纳营业税,而偷漏瞒报票房自然就会偷税漏税。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的收缴也受到影响。该资金按电影票房收入的5%收取,用于先征后返,补贴电影创作,而偷票房则让该资金的收缴打了折扣。
对于观众来说,如果偷票房导致片方不能收回资金,没钱继续拍电影,或创作积极性受影响;如果国家拿不出专项资金补贴电影创作,将减少许多好影片可看。
我国电影业市场化起步较晚,曾经受到盗版和偷票房双重困扰,出现过严重滑坡。由于近年来对盗版行为的严厉查处,能够防止盗版的3D电影出现,以及人们对看片效果要求的提高,盗版影片光碟几乎销声匿迹了,由此迎来近年来电影票房总收入的迅猛增长。
盗版影片光碟基本消失后,偷票房问题就更加凸显了。近年来偷票房行为也屡遭查处,情况有所改观,但仍有一些影院继续冒险涉案。净化电影市场,解决偷票房问题是不得不迈过的坎。
偷票房的乱象已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不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从打击影片盗版的经验来看,解决偷票房问题应当从查处违规和技术防范两方面着力。即加强监管、巡查,对使用一个记账、一个报账的双售票系统,人工手写或涂改电影票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严格按规定使用票务软件,防止售票不入电脑售票系统。
影院也应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偷票房一旦被查处将付出惨痛代价,这种经营方式是不可持续的。解决好偷票房问题,电影市场就可得到很大程度的净化,为电影业发展锦上添花,观众也能看到更多的好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