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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抽检合格率仅三成需强化生产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988
核心提示: 3月6日,四川省消委会发布的《家用净水器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家用净水器产品质量不甚理想,10组样品中有7组样品不符合国
      3月6日,四川省消委会发布的《家用净水器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家用净水器产品质量不甚理想,10组样品中有7组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达标率仅为30。主要是使用性能、净水水质等检验指标不合格。“50样品铭牌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介绍,总净水量不标示,消费者就不能了解产品的水净化能力,未标示产品总净水量,就不能检测样品的净水流量指标。应当标明的产品信息不标注,涉嫌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

  按照《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规定,净水器的实际净水流量应不小于标称净水流量,但有一款净水超滤机的净水流量只占到其标称的53,属于严重虚标。比较试验显示,少数样品净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有两款净水器菌落总数达到标准允许最大限量值的4-5倍,严重超标。

  此次比较试验商品标称生产者中,有两家公司还是标称的起草单位,但其产品经检测仍然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准制定者不执行制定的标准,岂不视标准为儿戏,一纸空文。”肖向荣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生产标准的执行力度,尽快制定净水器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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