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银行与柳南区人民法院签订的司法拍卖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购买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或不动产,均可以通过柳州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解决购买资金问题。
柳州银行副行长黄瑞刚介绍,这意味着由法院司法拍卖、变卖的广西范围内的房产和不动产,均可纳入司法按揭贷款范围。
柳州银监分局局长熊小军认为,作为广西首个司法拍卖按揭贷款产品,这破解了买受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将“先抵押后贷款”的传统模式变成“先付款后抵押”模式,填补了市场空白,降低了市民参与司法拍卖的门槛,扩大了司法拍卖参与面;同时,也能有效加快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工作进程,提高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缓解执行难的问题。
银行业内人士坦言,目前房地产“去库存”“降成本”的压力,以及小微企业资产盘活,迫切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打破与司法拍卖房产的“信息隔阂”。有潜力的购买者由于缺少一次性付款的能力,即便有持续支付能力也无法如愿购买,银行参与其中恰恰能够破解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