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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非法集资案开庭 非法吸存涉金55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次数:700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北京市迄今为止最大非法集资案华融普银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获悉,该案涉案金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北京市迄今为止最大非法集资案“华融普银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获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5亿,涉及投资人3000余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权生伙同被告人董占海于2012年2月成立华融银安公司,并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被告人蒋权生伙同被告人魏薇、董占海于2012年9月成立华融普银公司,并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被告人李明自2013年9月,在其担任副董事长的中房能科公司控股华融银安公司、华融普银公司后,负责二公司的经营管理。

  被告人蒋权生、魏薇、董占海、李明于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在华融银安公司、华融普银公司经营期间,先后单独或共同指令担任公司市场部门经理的被告人白岩、卢志银、王盛、邱峻峰等人,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及京广中心的二公司经营场所等地,以二公司投资新发地空港物流、山东高速(5.470,0.020.37%)公路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以货币方式返本付息且年投资回报率8%至15%,向社会公开宣传,变相吸收3000余名投资人的资金,经审计,共计55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权生、魏薇、董占海、李明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志银、白岩、王盛、邱峻峰作为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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