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林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相继获吉林省政府批准正式颁布,明确了未来5年吉林省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中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全省的空气质量应完成的目标等。
吉林省省长巴音朝鲁就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今年吉林大气污染防治将采取“1+N”的模式推进。
“1”即实施综合整治,以新出台的《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统领,确保省政府与国务院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N”是结合吉林省实际,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制定工业污染治理规划等10个方面专项规划。
“1+N”模式将重点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逐个行业进行整治,逐项问题进行破解。这一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构筑起多部门联合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的完整体系。
据了解,目前,工业污染治理、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气化吉林防治大气污染、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污染防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专项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这些规划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做了详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