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征为何由“从量”转“从价”?
日期:2016-12-04 15:19
按照《通知》规定,清费立税后,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对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征收模式都是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额规定的单位税额。实行从量计征不管市场上煤炭的价格如何变化,企业所缴的税费额度基本不变。当煤炭产品价格上涨时,政府获得的税收并没有增加;反之,当煤炭产品价格下行时,企业的税负也不会减轻。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对资源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但依旧保持了原来的从量计征方式。在资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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