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4 15:29
,《四时月令诏条》,是西汉元始五年(公元5年)由王莽奏呈、以太皇太后名义颁布的诏条。月令五十条,分属十二个月,写明每月该干的事和不该干的事,所涉事项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要求下级官吏尽力奉行。各条一般分上下两栏,上写诏条正文,下写解释文字。如第二条,上写禁止伐木,下写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
到了宋朝,据《宋大诏令集》记载,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二月下禁采捕诏,规定春天二月,一切捕鸟兽鱼虫的工具皆不得携出城外,不得伤害兽胎鸟卵,不得采捕虫鱼,弹射飞鸟,以此永为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