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新能源汽车骗补行为
日期:2016-12-25 23:50
继9月份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部分企业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12月20日工信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对苏州金龙等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涉及有牌无车的4家企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等处罚措施。
  由此,针对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社会关切的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给予了明确的处置决定,传递出国家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的态度和决心,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督查机制,规范发展秩序,完善发展
1/2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