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并用 泾渭分明
日期:2014-08-15 11:16
保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山东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适时进行绩效评价,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由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收回专项资金,对不规范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惩处。
6/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