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8 00:06
为配合集中收缴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涉恐涉暴宣传品行动顺利进行,
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月2日出台了
《关于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及举报相关线索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对群众主动上交爆炸物品的,雷管每枚奖励10元,炸药每公斤奖励10元,
黑火药、烟火剂每公斤奖励10元,震源弹、手榴弹、地雷每枚奖励100元。
主动上交非生产生活用途大刀等管制刀具和涉恐涉暴宣传品的,参照市场价予以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枪支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