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7 09:39
款的施工方,并无理由拖延审价。但是,顾国相一方拖延太仓宏正公司的审价是可能获益的。这两份民事判决上同样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陈金奉一方在收到顾国相一方的结算资料后,必须在一个半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否则视陈金奉一方同意顾国相一方所报的工程造价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赔偿给顾国相一方。
陈金奉觉得:顾国相他们设了一个套子,等我钻进去以后,就盖子一盖,把我关在里面了。他说,得出这样的认知有三点原因:第一,沪港公司由上海高院委托,而赵明华又是上海高院的领导,审价时可能偏向顾国相一方。第二,恒奔公司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