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7 09:4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是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按照200海里确定外部界限,超过200海里的按照350海里确定。东海大陆架平均水深70余米,一直平缓地延伸到日本冲绳海槽,呈悬崖式断裂,水深陡增至2000余米,形成东海大陆架与琉球群岛岛架的明显分界线。这次陈述的相关资料证实,东海大陆架为中国独有,非为与日本的共享大陆架。按照海洋法公约规定,中国对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不需明文公告或占领,可自主决定勘探和开发油气等资源。未来只需在与日本协商划定东海专属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