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3 09:26
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9日。
市民提建议途径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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