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
日期:2024-11-18 14:46
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余洋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1万元。
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办组织辽宁省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田小龙偷税案件进行处理。经查,网络主播田小龙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服装销售中心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3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田小龙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8万元。
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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